9.1 官方機構的報告與檢查
勞動監察或相應檢查后要求做的整改行動應做好文件歸檔,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
9.2 招聘程序和招聘代理
如果使用勞務中介來招聘員工,招聘流程的所有步驟和在整個流程中涉及到的所有勞務公司都應做好識別和記錄,并在有需要時提供給宜家。
所有招聘員工的勞務中介都應經法律認可才允許進行招聘活動。
9.3 雇用合同
應在員工開始工作之前簽署一份書面的雇傭合同,用員工可理解的方式寫明雇用條款 。
合同至少應包括雇主名稱、員工姓名、出生日期、職位、工資、工作時間、加班費的支付、福利和離職提前通知期。
關于工作時間、加班費的支付、福利和離職提前通知期的信息可表述在員工手冊或相應文件中。
如果員工在符合合同規定的通知期的要求下提出終止合同,不可克扣該員工的工資。
9.4 工資及出勤記錄
應保留每個員工的書面的工資和出勤記錄。
工資記錄應至少保留24個月,包括正常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計件工資、生產獎金、補貼、扣除項、應發工資和實發工資。
9.5 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
員工每周的工作時間不可超出60小時,包括加班時間。 加班必須出于自愿。
9.6 七天之內休息一天
員工每七天應至少休息一天。
9.7 工資
員工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必須按規定支付周期支付,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員工工資扣除部分不得超出20%,且扣除后的工資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資標準。
法定扣除項(如稅或養老金)或協定的扣除項如餐費、住房費用和工會會費,不包括在20%內。
員工不得被要求交納任何押金。
除法律法規另有要求,如果因為雇主原因而造成員工短期停工,則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資。
應向員工提供工資條,寫明完整的工資支付信息,包括工作天數、應發工資/計件工資、不同時間段(平時、周末、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時間和加班費、獎金、補貼和法定扣除項、其它扣除項和實發工資。
9.8 休假
員工應享受法定、當地習俗和標準規定的假期。
9.9 休息
員工享有適當的用餐和休息時間。
員工享有每工作5小時至少有一次不少于 30 分鐘的休息,否則必須有供應商與員工通過當地的工會或員工代表達成的書面協議。
9.10 福利
向員工提供所有法定的福利如醫療保險、社會保險、養老金等。
9.11 法律法規的符合性
以上章節未包括的所有適用的員工雇用相關的法律法規,都應被遵行。
包括但不限于和雇用流程、協議、工作時間、工資、休假和福利等相關的法律法規。